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》已经2025年4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4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5年5月19日起施行。其中,关于风险防范和处置方面:一是规范派出机构在涉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数据报送、检查、预警和处置等职责。二是扩大需核查的预警信息、风险线索的来源范围。三是完善派出机构对于终止上市公司的风险应急处置、信息通报共享、持续监管机制。四是优化私募基金风险处置机制,要求派出机构开展风险监测预警,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地方人民政府在监管、风险处置等方面的协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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